為重新編印本會會員名錄,惠請核對函附之會員名錄資料後於110年9月11日前惠寄本會,以便整理編印,請 查照。

一、請會員公司核對函附之「會員名錄資料」:資料隨信件檢附。

  1. 如無變更請填寫「未變更」;
  2. 若有變更請於寄送之會員名錄紙本上直接修改;或下載下方表格繕打列印;
  3. 不論是否變更皆惠請於110年9月11日前將資料惠寄本會,以便整理編印。

二、登錄商標如有變更,請檢附紙質之商標乙紙一併回寄。

感謝會員廠商的協助與配合,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本會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