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確實張貼能效分級標示並配合稽核

主 旨:請轉知各所屬分店、經銷商及通路展售店,確實張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並配合稽核作業,請 查照。

說 明:

一、依據工研能字第1100003151號函辦理。

二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受經濟部能源局委託自即日起至12月止,將派稽核員至各店家針對節能標章圖示張貼之正確性進行稽查。

三、有關節能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請詳見(https://pse.is/L9CFA),請特別留意第三點「應以藍色及紅色標準色印刷且不得變形」及第二十點「不得將節能標章用於其他未獲證之產品,亦不得將節能標章作為商標或服務標章之用」之規定。

四、受訪店家如對檢查有任何疑義,可洽詢下列聯絡窗口:

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所:高紹惠小姐/電話(03)591-5494、楊佩雯小姐/電話(02)8772-8082分機591、陳品彤小姐/電話(02)8772-8082分機595

經濟部能源局:許証泓技士/電話(02)2775-75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