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乎本會教育獎學金設置辦法申請資格者,請於111年9月5日前將教育獎學金申請書暨有關資料,以掛號惠寄本會以便辦理。

  1. 依據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、第十屆第四次理事會暨第十一屆第三次理事會、第十五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、第十八屆第二次理事會決議通過辦理。
  2. 本會為鼓勵會員代表本人或子女努力向學,提升品德,特設置品學兼優之教育獎學金。
  3. 本會教育獎學金設置辦法暨教育獎學金申請書,請參考下方附件。
  4. 敬請於111年9月5日前掛號惠寄本會以便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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