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阿根廷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瓦斯暖爐產品反傾銷調查案,並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事,請查照。

說 明:

  • 依據經濟部國貿署貿雙一字第1127030512號函辦理。
  • 請相關會員廠商注意,切勿涉入當揭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規避阿根廷反傾銷措施之行為(例如進口中國大陸成品卻偽報我國產製,或進口半成品進行簡單加工組裝後,偽報為我國產製再出口等違規轉運行為),俾避免我國產品因前述行為遭致阿根廷反傾銷或反規避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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